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0/10/22 15:06:41 浏览次数: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我省特殊情况的助学金补充政策。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和我省实际,对个别特殊情况适当放宽享受范围,具体是:

1.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两州一县”的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助学金享受范围,放宽到包含“县城学生”,不受“农村学生”的限制。

2.为保持我省“9+3”政策的连续性,把“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不受困难家庭“20%比例”的限制。具体口径是:按照“9+3”既定政策,一、二年级学生(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不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标准减半。

3.为照顾特殊困难学生,将3所省属特殊生源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不受困难家庭“20%比例”的限制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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